近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進行了部署。為回應社會關切,國新辦于17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,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、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、中國老齡協會會長王建軍,國家衛生健康委老齡司司長王海東結合即將印發的《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“《意見》”),對于我國的醫養結合具體工作進行了介紹。
王建軍介紹,截至2018年底,我國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經達到24949萬,大約2.5億,占總人口17.9%,其中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經達到了16658萬,大約1.67億,占總人口11.9%。我國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、失能率高,患有慢性病老年人接近1.8億,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口超過4000萬。為滿足老年人多層次、多樣化健康養老需求,急需推進醫養結合。
全國已有近4000家醫養結合機構
結合《意見》提出的強化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銜接、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、優化保障政策和加強隊伍建設五項內容,王建軍進一步介紹了我國在推進醫養結合工作上取得的具體進展。
第一是將醫養結合作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舉措,已經納入《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》,納入了《“十三五”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》,納入了《“十三五”健康老齡化規劃》,醫療衛生服務體系、慢性病防治規劃以及癌癥防治等專項規劃,都特別強調和突出了醫養結合。
第二是相關配套制度相繼出臺。加強康復治療中心、護理中心以及安寧療護中心的標準規范建設,加強對醫養結合機構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管理,對養老機構內部設置診所、衛生所(室)等,取消行政審批,實行備案管理,引導鼓勵社會力量進入醫養結合領域。
第三是各地工作積極推進。現在全國設立了90個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市,各地也相繼出臺了省級實施意見,22個省份設立了省級試點單位。截至目前,全國共有近4000家醫養結合機構,也就是兼具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機構或養老機構,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建立簽約合作關系的達到2萬多家。
第四是服務質量不斷提高。醫養結合服務面向居家和社區老年人,將老年人作為重點人群,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,加大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控力度,會同工信部、民政部組織開展智慧健康養老行動計劃,利用智能化手段和信息技術產品,提升為老年人提供健康養老服務的質量和效率,選出了一批智慧健康養老示范企業、示范街道(鄉鎮)和示范基地。
第五是形成了相對成熟的服務模式。一是醫養簽約合作,二是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,三是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,四是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,實現了融合發展。
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支持力度加大
為確保《意見》落實,王海東表示,將開展三項重點工作。
王海東指出,首先要加強社區和農村醫養結合工作。為彌補社區和農村醫養結合工作的短板,在社區方面,將通過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,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、養老機構,內部改擴建一批醫養結合服務設施,為社區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者居家的健康養老服務。在農村方面,統籌鄉鎮衛生院和敬老院、村衛生室和農村幸福院的資源,統籌規劃,毗鄰建設,融合醫養結合服務。
其次要提高醫養結合服務質量。具體措施體現為:一是深化醫養簽約服務,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本著相近、相鄰和互利互惠的原則,通過簽約合作,簽約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上門巡診、急救、診療服務。二是加強醫養結合機構本身的質量管理。研究制定醫養結合機構的管理指南和服務指南,對醫養結合服務進行監管和考核。三是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持。利用現有的健康和養老信息資源,通過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服務,形成一個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,提升健康養老服務的效率和水平。
最后要加大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支持力度。具體體現為:一是優化投融資政策,完善財稅價格政策,指導各地嚴格執行對醫養結合機構的相關政策。特別是符合社會辦醫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當中的醫療機構,要給予社會辦醫的支持政策扶持。二是減輕稅費負擔,特別是對社區提供日間照料、康復護理的機構,凡是符合條件的,要給予價格優惠及水電氣熱方面優惠,以及稅費減免、資金支持等。三是加強土地供應保障。在不改變規劃的條件下,鼓勵醫養結合機構充分利用城鎮閑置的商業用房、校舍、辦公用房等閑置用房,開展醫養結合服務。同時,給予五年的過渡期,五年之內可以不改變原來的土地用途,開展醫養結合服務。對使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,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。
此外,對于部分地區存在的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存在審批難、審批慢問題,王建軍表示,為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,2019年5月27日,衛生健康委會同民政部、市場監管總局和中醫藥管理局共同出臺了《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》,深化醫療和養老服務“放管服”改革,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。
他還指出,在《意見》中已經明確,各地要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。養老機構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,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。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,涉及到的建設、消防、食品安全、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,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,簡化手續。
來源:人民網——人民健康網